去年10月份的时候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说好的是前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第三个月开始算正式的,工资1500,然后五保。但是一直到我走,都还没有给我参加保险,也没有和我签任何的劳动合同。我离开那个公司,主要是因为老板工资拖欠太厉害了,10月份的工资,到1月底才发的,而且还是大家抗议了才给的,给的时候还好像是施舍给我们的感觉,特不爽。而且老板自身素质相当差,实在是受不了。经常自己做错事情赖我们,然后骂我们大学怎么读的啊,怎么考上大学的啊,这么笨,其实都是些很简单的东西,但是对于小学毕业的他来说,比较复杂,经常弄不清楚,就赖我们错
到过年前,他把12月份以前的工资全部清算了。那时候我已经不想做了。就和老板讲了离职了。然后他说工资等到他们发工资的时候算给我。
好了,昨天发一月份的工资了,我应该有1500的,到我卡里就个1000,我有点傻眼了,我就打电话去问,他说,因为我没有做满一年,就都算试用期的工资
我整个傻了,我说你什么时候说过有这个了?他说,我自己规定的。我没什么想法了,我也懒的和他多说了,准备去申请劳动维权了。
见过恶心的,没见过这么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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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冰_小冰糖 于 2010-4-7 10: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