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达人荐书] 推荐 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 榛生

推荐 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 榛生

【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
记住 或者遗忘  
      
其实都不再重要
  
当你终于离开我
,  
      
就像曾经金色的容颜离开我
,  
青翠的黑发离开我
,  
      
岁月离开我
.  
我并不悲伤,也不会哭泣
.  
      
我微笑醒来,那时,应该刚好是秋天
,  
我终于可以想念,你的臂弯
  

[
此时
]  


转眼之间,已经十年。
  


十年,其实不过是宇宙洪荒里小小一粒砂。我这边,雨水仍会按时落下,雨天里的红墙灰瓦,安静无语,雨天里的女子仍旧衔一只烟。而遥远之外,芬兰的七月永昼已经来临,太阳煌煌照耀,海水涌动,没有夜,没有时间。
  


十年,这世界并没有怎样变化。连通信地址也没有变过。
  


我手中的信笺发自一个月前,信奉已经皱旧,邮票也剥落了,不过这次,发信人终于对我说:请放心,我真的,会忘记你
  


[1992
]  


小巷窄窄。下着雨。在小巷里我披着雨衣行走。手里拿包红双喜,一只打火机。
  


我有理由这样的放肆,因为那天我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奖励一包烟,完全理所应当。
  


家人都不知道我吸烟,家教森严被知道一定挨骂。那天下午我站在谁家屋檐下点亮打火机,雨下得真大,我得用手遮着火苗。终于烟点着了,深吸一口,洁白的烟在雨雾里很快消失,多像青春。
  


有人在背后敲窗。喂喂,喂?
”  


回头,隔着玻璃一双大大的眼珠瞪着我,乌漆漆。我没睬他,把脸又转过去。
  


喂!这人又叫,同时敲着玻璃。
  


我再转过头去,里面的人示意我到门口去,然后这人从门缝里递出一把钥匙。麻烦帮我开开门啊。
”   
我把门打开。
  


这人一跳跳到我面前,像个大猴子。给我一支烟行吗?
”  


我给他一支烟。
  


他一边吸烟一边上下打量我。你哪儿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啊?
”  


我也没见过你啊?你哪儿的啊?你为什么被关起来啊?我学着他的腔调。
  


这人用袖子遮着烟,防止雨水把烟浇熄。我女朋友锁的,臭女人真够烦的啊,她怕我出去找别的女孩儿。说完笑了一下,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他一眼,他的衣服渐渐被雨水打湿,头发上有串水珠滑落。
  


我说:你快回屋里去吧,我得走了。
”  


我也和你一起走。他把烟蒂扔到地上,踩了一脚。把门重新锁上。
  


凭什么啊?我又不认识你。
”  


走着走着不就认识了啊。是这样的,我女朋友吧,她把伞拿走了,我没有伞,你的雨衣那么大,我们一起披着行吗?我保证出巷子我就叫出租车,我保证啊。他说话很慢可是样子很焦急,脸红了额上的青筋也暴出。
  


我点点头。谁让我心情好。
  


我脱下雨衣,他站到我旁边来,我们每人伸一只手撑起雨衣,"你离我近点啊,不然会淋湿的。他弯了手臂让我挎着他。
  


我挎着他的臂弯,他的手臂,真厚实,真温暖,真漂亮。
  


到了巷口他果然叫了出租车,跳上车之前他把手在额头上一撩,俗气的香港电视里阿sir们的动作,我撇撇嘴。
  



[
一个月以后
]  


一个月后我在火车站等车,我将要去B城读书。
  


火车站里人真多,大部分都是学生和送学生的家长,灯光很暗,又在下雨。
  


这时有人在我背后喊了一声,喂!回头,咦这个人我认得,他是那天和我一起抽烟的男孩。
  


你干嘛呀?要去哪儿呀?他说话的特点是每句话都要带一个感叹词。
  

你管我去哪儿。你呢?
”  


喔我去B城,我女朋友在那儿,还有几个哥们,一起合伙做生意啊。他身上有个大包,看上去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突然意识到我和家长站在一起,他有点窘脸又红了。那我先走了,谢谢你啊,以后再一起抽烟啊。他一定是感觉到最后这一句失言了,所以转身的动作简直可以成为逃窜。
  

爸蚂疑惑地看着我,我讪讪的笑了笑。
  


我上了车,坐在铺位上很没意思。天都黑了,外面也没什么景色可看,玻璃窗上只有自己的影子,我无聊的看着自己的影子。
  


忽然,我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还真找到你了啊。他笑呵呵的。抽烟吗?他拿出一包红双喜。   我们在车厢与车厢的间隙里站着,随着火车有节律的晃悠,把一根烟抽完了。
  

你叫什么啊?我叫韩亮冬。
”  


我叫简蓝。
”  


行,那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
”  


这时,车厢里的灯突然熄灭了,同时,火车开始减速,他的身体被惯性推向我这边,他的脸离我那么近,简直要贴到我的脸上来了。
  


一瞬间他把手撑在车厢的墙壁上,我整个人被他的双臂包围在里面,他的大眼睛瞪着我。
  

你真好看。他说。
  


你女朋友好看吗?这句话真厉害,他一下子被浇醒了,打了个冷颤,他收回自己的手,站好自己的身体。说:她也挺好看的啊。
”  


你爱她吗?
”  


爱啊。
”  

[B
城遇见
]  


到了B城我们一起出了车站,学校的车就把我接走了。远远的我看着他走过天桥,走向地铁通道,然后湮没于人海。我的脸很平静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我心里有大把火轰轰烧着,令我窒息。我有点烦。
  


宿舍阳台一侧正对着马路,马路对面是一个大超市,同时有电话亭,手表行,文具店,水果铺。晚上有无证小贩卖发卡项链毛公仔,也有办假证件的,也有卖二手自行车的。
  

过了一个月,我抽了六包烟,其实我可以控制我自己。大学女生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要过得优雅洁白,要懂得说谢谢,对不起,不客气。要发奋用功,要学有所成。可是我不是那种人,我非常的不擅长这些,我只对音乐和文学感兴趣。我相信生命是我自己的,我应该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就算那是另外一些人看到会痛心疾首的生活。
  


我在超市里买了三条烟,扔在床头,家人给的钱没有买烟这一笔开销,所以要把烟先买了,等到学费书费交不出,再打电话回家要,他们不可能不给。我对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烟丝淡黄细致我都能接受。超市里的烟质量可以保证,外面的假得太多。
  


抽着烟我有种贪婪。某一种东西不需要大脑来回忆,完全靠鼻子。当我嗅到红双喜的味道,我会想起那个梅雨季节的小巷,那个雨衣里的臂弯,那列开往B城的火车,电光石火一瞬间压在我脸上的鼻息。我已经记不起那个男孩的脸,但是我记得他身上的香烟味。他和我是多么的类似。
  

我在阳台晒太阳,这时候已经是深秋,我带着墨镜,光着脚,把腿搁在阳台的栏杆上。房间里的女孩子都去约会了,这清静真难得,我都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看了一会茨威格,然后开始发呆,也许这种天气最适合做的就是发呆。
  


忽然我看见对面公用电话旁边有个人。隔着一条街我看不清楚这个人的脸,不过,从抽烟的姿势判断这个人我认识。是他!很快他的电话打完了,然后双手插在裤袋里就走了。
  


我冲下楼去,跑到对面的马路上,这时人已不见。我飞跑到电话亭,还好还没有人来打第二个电话,我按下重播键。
  


他打电话给谁呢,也许电话另一端的人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
  


电话通了,一个女人在咆哮:你怎么回事啊你?你不是挺有决心的吗?告诉你你给我滚远点!
”  


我不是韩亮冬,我是他的朋友,你可以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吗?
”  


切,真奇了,这世界上还有人要找他,好,他在学院路那儿卖毛片,被城关的追得到处乱窜,你去找他吧。
”  


  
[
君本寂寞
]  


晚上的时候我点失眠。想起一句话:君本寂寞谁须记,我是相思自断肠。
  

够矫情的,自己也笑了。
  


下午跑出去因为太急我忘记穿鞋子,光脚走回来时脚被什么刺伤了,痛从小小的伤口传出来,闷闷的。
  

在闷痛中我睡着了。
  


梦见和韩亮冬在一起,在街旁边等公用电话,电话总是打不通,我站着脚很酸很疼,然后就发起烧来。
  
第二天起来,脚部的小伤口变得又红又肿,去了医院,发炎伴有伤口化脓。医生大呼小叫让我缝两针。
  
缝了针要休息,医生说,尤其不能做剧烈跑动。辅导员特意来看了我,给我放一个星期长假。反正我又不想回家,女孩子们去上课我就在阳台听音乐。
  


我时常留意着马路对面,留意那些蹲在地上卖毛片的人,他们的特征不难找:式样不同的旅行袋,一律贼头贼脑的表情,警惕性尤其高。

从那些贼头贼脑的人当中我寻找着韩亮冬。不过我真笨,长长的学院路我怎么可能就守株逮着了兔。不过幸运的是,第三天的下午我看到一个穿花衣服的青年人,这人蹲在地上卖毛片,对面那个托儿看上去似乎就是韩亮冬。  


我一瘸一拐走下楼去,刚刚过了马路城管的人就来了。一时间风起云涌,三秒钟马路上可疑的人们都走清光。在混乱中谁也没看清谁,我往回走,叹口气。这世界,真正是人潮难渡。
  


可是,过马路时,一个人回过了头来。简蓝!你不是简蓝吗!韩亮冬跑到我身边来,扶着我。脚怎么了啊?
”  


走路踩到钉子了。我平淡地说。
  

嘿,你可真够笨的,疼吗?
”  


不疼。一点也不疼。
”  

我们在学校外面的小店里吃面条。他大口大口,看着让人心酸。我把我碗里的给他,他依然吃光。
  


他黑了,瘦了,头发也长长了,不过长头发适合他。配他终年不变的杂牌牛仔裤,一辈子拖在外面的大衬衫,双手晃荡无比无聊简直就要变成废人。而我爱上这种气质。这种可以说是非常凄楚的气质。
  


我其实同他没什么区别,我们是一类人。
  


我是真真正正的喜欢他。
  


[
不。不。不
]  



我让他每天晚上五点来找我,我可以请他吃面条。他说过学院这儿的面条最好吃。
  


他有时候很晚,那是他有地方吃饭了。不过晚了他也依然在楼下喊我。我下楼,站在他对面咯咯笑:九点了你还来干嘛?
”  

看看你啊。他无聊的晃晃脑袋,然后就走了。
  


他在路灯底下踢着石子,双手插在裤袋里。或者摇着一双长胳膊,路灯映下他一条寂寞的影子,寂寞得快要布满青苔。我真想跑上前去吻他,吻他的脖颈,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他的眼睛。
  


我爱上了这个人,要多爱有多爱。
  

有一天,他跑过来送我一面镜子。非常漂亮的古董铜镜,一个巴掌大,有个把手,北面的图案是西厢人物。这东西显然价格不菲。
  


说,怎么来的?我正色道,并不接他手中的镜子。
  


唉我去批发服装到东北卖,全卖了,挣了两千多呐,你不信我?哎呀你怎么不信呢?这镜子回来时在文化市场买的,不贵讲价才九十,你收下吧,你请我吃那么多次饭了。
  


我看着他,他额头上的青筋又暴出,我想吻他的额头。
  

我接过镜子,照照。镜子映出我的脸,这张脸如此年轻,这张脸也算美丽。我抬起头,看着他,很平静地说:韩亮冬,我们在一起吧。
”  


他呆了一下,他傻了。老半天他的眼睛都没转动。然后他喝了口啤酒,笑了,说:简蓝我不是不喜欢你,不过你得念书啊而且我有女朋友啊。
”  

你和她早就分手了,就算没分手你们也根本不适合,她不喜欢你,你也不爱她,你爱我!
”  


不不不,简蓝我不爱你。
”  


你真的不爱我?我拿眼睛逼他。他把眼睛先移开了。
  


他低下头,不看我。我不爱你,你是大学生我是社会上的人,我什么也没有,我当你是好朋友啊。
”  


我把铜镜子摔在地上,大步走了,我又退回来,朝他后背狠狠一拳。我知道对这个男人我只能用这种暴力的方法,我得逼着他把他的爱情交给我。
  


这人并没有跟上来。
  



[
一个星期以后
]  


有人在楼下喊我。我下楼去。
  


我看到两个人,韩亮冬,和韩亮冬身边的女人。从两人站着的姿势来看,这显然是他的女朋友。
  

嗨,你好啊。她先向我打招呼。这声音我听过,这声音一度在电话里咆哮,那么凶狠那么刁蛮。这声音的主人我一点好感也没有——谁面对情敌会有好感?
  


她显然并不知道我和韩亮冬的关系。她当我没什么了不起。她对她自己很有自信。如果大家都认为韩亮冬就是B城街头晃荡的小痞子的话,那么她的气质正好配任何这样的小痞子。
  


不过韩亮冬并不同于一般的小痞子。她判断失误。
  


她很自在,觉得我是个小玩意。没有侵略感没有威胁性。她说请我喝酒。
  

我和他们一起喝酒。我镇静地听他们讲话,不发一言。

最后我说:韩亮冬爱的人不是你,你离开他。”  


她笑了,声音很大,大家都看着她。她说:你问问他自己,你问问他要谁?
”  


我爱我女朋友。韩亮冬说,手搁在那女人的肩膀上,那女人笑了,韩亮冬的大眼珠子完全倒塌,没有表情。
  


真的?
”  


我再说一次,我爱我女朋友!
”  


我站了起来,我高高的抬起头,我并不知道那一刻有眼泪流出我的眼睛。我说:我走了,你们这两只猪。
”  


我慢慢地走回宿舍。洗澡的时候在莲蓬头低下又哭了。我知道韩亮冬在说违心的话,他是怕他配不上我,他要用另一个女人把我请走。
  


他做出这种决定真他XX的愚蠢,他是一头蠢猪!
  


[
三年
]  


毕业的时候我在同学的留言簿上签下的地址是:B城角落。1996年,我还没有手机,我留的是一个BP CALL
  


我真的不知道B城有什么好,不过坚持着留在了这里。也许这儿工作好找,而且也混熟了。要说按我爸妈的意思回家去,我没准儿都会不习惯。
  


人就是这点最可恶。
  


大学四年,我也不是一无所学。我一直跟计算机系的人学电脑,懂得一些装机和维护的技巧。当时网吧还没普及,只有市中心的五星级宾馆旁边有几家,是给来中国的外国人士上网用的。里面的陈设大体是一溜桌子并排放着七八台电脑,主营咖啡和茶,上网是副业,一个小时二十元。毕业之前我就在那里帮忙维修,因为懂的人少所以薪水就给得很高。一个月一千五,这笔钱用来交房租。
  


同时我还在替人翻译东西,这是个长久但不一定马上收效的工作,一本书翻完会得到不小一笔稿酬,我存起来。同时有个同学在帮人写剧本,介绍我也来写几集。反正又不署我的名字,我敢往最俗气的套路上写,一些桥段播出来还真煽情。
  


有时候也画画,有时候也帮人搞策划,有时候被一些人怂恿去公司里做,懒于被管束就出来。总之很放松,没理想,不慌张。我是个自由人。
  


其间也认识了一些人,和一些人约会过但是没有喜欢上。有人喜欢我也没追到。三年过的漫长又寂寥,养了一只猫。
  


没事时我出去溜猫,唉,一个女人和一只猫。不过我得感谢我的猫,在这里特意记下它的名字,它叫藤。它已走失,请收养它的人对它好一点,它左下巴上边有片淡黄毛,谢谢。那天藤自己跑出去玩,很晚了它没有回来我到处找它,在一站路以外的街边看到他,它蹲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玩着。
  


我抱起猫往服装店里瞄了一眼,就那一眼,我看到韩亮冬。
  

  
[
猫和那一夜
]  


其实店已经打烊了,他在清理货物,算帐。
  


我推门悄悄的走过去。他转过头来。
  


他说:简蓝,你真的是简蓝吗?是你吗?
”  

点点头,我抱着我的猫,猫叫了一下。
  


我们都笑了。静静的站着,谁也没有动。
  


然后猫跑走了。我和韩亮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接吻,我们把保存了三年的心掏出来,交换给对方。
  
夜很深了。三年以后的夜,三年以后的街,三年以后的月亮和星子,其实什么都没有变,而什么都变了。
  

你的店?
”  


是啊。
”  


你女朋友呢?
”  


早分手了啊。他笑了,其实你什么都知道。
”  


那年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请她帮忙吓吓你啊,她早就结婚了啊。他说。
  

你这只猪。我骂他。
  


他看住了我,两只大眼珠子是专门为了诱惑我而生。他说:你骂得对,我真是猪,我真傻。简蓝,这几年我一直想你。
”  


韩亮冬送我回去,在门口。我问他:你现在可以爱我吗?
”  


你现在还爱我吗?
”  


那晚他没有走,他留在我家里。
  


[
一年
]  



韩亮冬的店子越做越大,有了分店。
  


他买了漂亮的房子,我们搬进去。
  


不过,令人难受的是,现在的韩亮冬不同于以前的韩亮冬了。现在的韩亮冬不再把衬衫拖在裤子外面,不再穿牛仔裤,不再抽红双喜,不再吃面条。
  


他总是很忙很忙,东扑西扑。生活要求快速精致准确。

他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对我说我爱你的次数却越来越多。  


他显然心不在焉。他的心全在他的店子上,连一分都不再分给我。
  


真气愤。我们的路渐渐走成两条,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成了不同的人。
  


他有时会建议我给他做财务。你做我放心啊。他说。
  

我淡淡地摇摇头,把原文书翻过一页,我不。
”  


他走过来,把书合上,看着我,很气。他凭什么气,我又不是他的物品。我爱你。他说,我不想眼看着你过得这样颓废,简蓝。
”  


呵,是几时他开始来劝我了,我把书合上电脑的屏幕关上,我没觉得我颓废,再说,谁说颓废就不可以?你以前也很颓废。
”  


你这样子令我很失望啊。
”  


你同样令我失望。
”  


我抓起衣服走到外面去,晚上回来,韩亮冬已经不在家里,桌上一张纸条。晚饭到外面吃,吃好一点,零钱在抽屉里,今天的事对不起,我爱你。
”  


有些女人,一生里有这样的一张纸条可能已经落泪满足了。然而我要的不是一张纸条,我要的是韩亮冬这个人,从前洁净顽皮的少年,从前同我一起在雨檐下抽烟的少年。我失去了他吗?
  


我继续翻译那本英文书,词语忽然生涩极了。
  


如果我失去他,那是谁抢走了他?是这风刀霜剑一样锋利的生活?还是铁马冰河一样严酷的时间?
  


是谁把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大人。
  


我向谁来讲理?我怎么把他要回来?
  


[
离开B城的两年
]  




我离开了B城,离开了韩亮冬。这是迟早的事情,我没觉得很为难。
  


期间,我并没有和韩亮冬失去联系,我们彼此保留有电话号码。他时常打给我。
  


一开始是想劝我回去,后来也就渐渐不再重复做无畏挣扎了。
  


再后来,电话也不再打了,我想我们的故事,至此已经完结。
  


不过如果有人来问我:你一生里爱过的男人是谁?我会告诉他韩亮冬的名字。
  

我们曾经因为找不到彼此而分开过,也曾经因为刻意制造的误会而分开过,现在是因为不再了解而分开。
  


但是我真的爱他,想起他,心间如浮云掠过的温柔,如山脉屹立的恒定,如秋叶飘摇的静美。
  


新年夜,我独自在家看电视。手机响起。
  

隔好久,那边说:简蓝,回到我身边来,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啊。他没有说下去。
  


我拿着电话摇了摇头,我同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电话挂断。新年夜不知谁燃起烟花,巨大的花朵远远的在天空盛放,一朵透青,一朵冰白,一朵寒黄。
  

真冷。

这是我从博客上弄下来的可能不太好看(字体小)    不好意思   我懒得弄哈
我是一个很反感爱情小说的人
但是看了榛生的小说集(爱情小说)后    感觉却很好

她写得很真实    感觉很特


[ 本帖最后由 香香圣代 于 2009-4-23 22:42 编辑 ]
怕 是心头怕 只要胆子大

TOP

沙发自己坐
这篇文章我很喜欢
怕 是心头怕 只要胆子大

TOP

占个位置,慢慢看,和楼主一起分享

TOP

以前看《新蕾》,好像经常有她的文章~
我要一把剑,想寄托一个江湖之梦,舍命相陪的拔刀,生死契阔的执手,雪夜待客的热酒,落花时节的琴声……

TOP

回复 地板 蓑衣渡 的帖子

哈,我也经常看新蕾,榛生的文章很细腻的笔触~

TOP

以前看爱人的时候也经常会有到她的文字~不错~

TOP

的确写的很真实,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

TOP

诶。。
我已经老啦。。
很少去关注这些。
Me 是 小C。

TOP

我很喜欢她的东西,经常在杂志上看见~~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