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公司的立场上
是应该提前说的,至于提前多少天,就看入职前与公司的协定了。。。
我家每新进一个新员工,都会提前告诉她,如果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否则结工资则不发这半个月的工资。。。
其实劳动法是劳动者的保障,里面绝对不会支持劳动者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然了,我家也有想走就走了的员工MM,没人绑住了她,前提是她自动放弃了薪酬)。。。
因为不管是哪个员工离职,都会给上上下下带来麻烦,所以要给上级一定的准备,至少再招到新人,使新人对岗位有初步的熟悉都是需要时间的。。。
至于你是实习生,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试用期,因为在试用期内,这个对你是没有约束力的,你随时可以炒掉老板。。。
同时,试用期也只有很少的一点基本工资,有的无良公司如果看你突然辞职,说不定会不给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