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briana 于 2010-5-4 10:14 发表
我劝LZ慎重,不要告诉他女朋友,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可能他女朋友知道他是什么人,只是没有点破而已,如果这样,你发的邮件不过自讨没趣。
如果他女朋友是被他骗过这么多年,他们可能会因此分手,他会恨你的,这样对你也不好。
我真的 ...
我之所以没发 就是这样想的 不过没把她想成“女朋友”,那明明就是一个“表姐”!
这两天,在大家的关心还有指导下,我的心情好狠多了,谢谢你们~~~ 没错,就像楼上说的,踩到了狗屎我不应该再跑回去仔细观察并且试图用眼神鄙视杀死一坨狗屎,,,,,,,,恩。。。。。我有很多需要自己去做的事情,,,要以重要的值得的事情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