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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讨论] 今年《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今年《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纯植物配方是氯霉素,抗皱精华是氢氧化钠……长期以来,化妆品成分总是一味宣称“纯植物精华”、“深海提取物”,但究竟是什么,厂家却不约而同地讳莫如深。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将牙膏列入化妆品之中,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注全成分表,不得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这标志着,化妆品成分“雾里看花”时代彻底终结。从7月6日起,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将前往南京就《规定》实施指南进行培训。
    据了解,对于“化妆品标识应标注全成分表”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看法。有企业认为,消费者不是业内人士,看不懂专业性较强的成分名称,即使实施全成分标注也无法实现他们的知情权。也有企业指出,化妆品的很多成分都是保密配方,一旦实施全成分标注,企业的商业秘密能否得到保护?

    市质监局食品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已实施了全成分标注,且对于全成分标注的相关规定也非常明确。他认为,要解决化妆品行业中消费者知情权严重丧失的问题,全成分标注势在必行。若某种成分会导致某种类型的消费者过敏或不适,标注成分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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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 谁说消费者看不懂 大学生满地爬 谁还没学过化学生物阿 不明白的就上网查呗
http://milly113.blog.163.com/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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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这个规定的出台,别总把消费者当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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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的,化妆品应该像食品一样,注明用料。
(配料:水、柠檬酸、阿斯巴甜……)

这样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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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啊~~一定要这样
某些无良企业就当中国人没念过书一样
那些生物化学的名词有多难啊?
给我一个长长的碳链,我能立刻帮它命名= =|||

[ 本帖最后由 绛蓝 于 2008-8-6 13:15 编辑 ]
我是国货小巫婆~多么牛×闪闪一小孩,爬过山涉过水火车柜上压过腿
可我弟柏杰克是个无敌水仙还自己为王子连变戏法也很糟糕还重M向的小鬼他的理想就是被千嬅范范等御姐调教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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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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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看实施起来的效果和力度了~不要说一样做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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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 ~
最好能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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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样我感觉增加消费者自己的知识水平
我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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