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来唠叨下
我总算是见到了如此不要脸的女人。
为了钱,什么都不要。
原告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钱是她男朋友收的,其实用在她身上的,但是后来分手了,她不认帐啊,现在她的男朋友都是收集证据,她就是想抢钱啊,掉钱里去了,良心都不要了,好不容易医好她了,结果狮子大开口啊,想占便宜,多要点钱。
而且她们一家人都很心胸,我都搞不懂,钱和生命究竟什么重要,就算给了钱又能怎么样啊?
我爸爸说,我们做好我们的事就好了,既然藐视法律,那就公事公办。
开庭了,还需要第二次,一个车祸,要扯出多少事来?
有时候千万不要心软,要相信法律。
我不愿意去想,因为太伤脑了。
只是我不愿意相信人性的弱点是那么经不起考验。
都要结婚的,现在说分手就分手,目的就是想一个人拿到赔偿的钱,太恶心了。
还是一句,善有善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