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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广告软文的处理声明

Gita姐好像包公  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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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如果有喜欢的店   也不能推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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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那样会引发大量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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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话说有时候除了明显的能分辨出来外
有时候我也搞不清楚是不是

(*^﹏^*) 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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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楼主 gita 的帖子

赞gita姐!
支持正确打击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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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个回复广告,发了个“怀疑帖”~我错了。。
55555555~原来还有这个规定啊。。以后有事找衙门,再也不乱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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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哦~~晓得啦~~支持支持~~
有广告找证据上衙门。。

[ 本帖最后由 tiffany_smile 于 2010-3-22 18: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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