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红酥手,徒夸好颜色
有一段时间都浪费在飞过高加索山脉上了,频繁的往返于伦敦和北京,这样的时间终于结束。
那时候他还在玛丽皇后学院念书,念他最喜欢的工业设计。我在投行疲于奔命。周末即使只有两天也会从马耳他或者北京飞到伦敦去看看他,只是看一眼就好。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是容易被美色诱惑的人,在我20多年的生命中,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非常漂亮的手指,曾经被姐妹称赞说从没见过修长的这么有能量的手指,少有能够将burberry和homme穿得出神入化。
一年后辰辰研究生毕业回国,我辞去投行工作偷偷回北京。对父母自然是没有解释的,大哥知晓其中种种的曲折不动声色。
生日的时候,大哥和他朋友邀我一起吃饭,一进包房就看到他,抬眼看了我一眼,回头对大哥说“你宝贝妹妹终于来了。”听到这一句话,只是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体面的工作高薪或者别人的艳羡。
一直不远不近的交往,他的工作室离公司很近,费尽心思和他工作室的人混熟,中午送去做好的便当,他一直浅浅的笑,谢谢。多好能听到他说谢谢。
有天半夜他打电话,“快来救命。”记下地址,开车到酒吧的时候酒吧只有这帮人。秦三喝醉大闹,诶,秦三终究还是要和父母安排的女人结婚,婚姻这种事在他们这样的家庭就是寻找巨大事业的合伙人。
“我不想和她结婚,但是如果我和J结婚的话,父母会为难她..........”一直听他倾诉,现在想来其实那是个警告,不该逾越身份的界限。
和辰辰一起送秦三回家,安顿好后发现辰辰没开车,凌晨三点,带他回家(其实我也没安好心)。洗漱完后发现他还坐在客厅看书,“很晚了,快去睡觉。""没有药睡不着。”有些吃惊,这样出类拔萃的人也有自己隐痛吗?“念中学的时候就失眠,反正医生也没办法,是我这里的原因。”“我们交浅言深了。我伯伯是国手,找他看看吧,中医比西医温和。约个时间我带你去。”
周末和他去我伯伯那,伯伯开了些剂量很轻的药给他,又说了很多要注意的,总之很麻烦就是。和他商量让他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怎么能麻烦你,而且影响你的声誉,你大哥会杀了我的。”“大哥不是不讲理的人,声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认识的人臆测出来的。你自己住的话饮食喝药都不方便的,如果你好不了很影响我伯伯的名声。”用了很多手段才骗的他搬来和我一起住。
辰辰结婚的时候,握着我的手,很用力,暗暗吃惊,看到他渐渐的开始微笑,向他的新娘走过去,终于他可以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喝醉的时候他惨白的脸,说,两个人就是一个世界,多好。明明撕心裂肺千回百转心灰意冷认真的无法抽身也不会说出来,回头还要认真的说,我也没有多喜欢你。一点点坚硬冰冷起来的不仅仅是现实,还有覆盖在他身上的伪装。但在一切不为人知的时候,在一切情难自已的时候,不知从何泻出的一点点温暖足以让人流泪。
[ 本帖最后由 neverness 于 2010-5-6 16:5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