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概不负责 作者:潭增胜
我去银行取钱,填写了帐单,银行出纳点了钞票,把它们递给我.我接过钞票,转身走出银行.半个小时后,我收到了银行出纳员的电话.她对我说,她弄错了,给我的钱多出了116块.她问我什么时候回银行退还那116块钱.
虽然,我这个人常常去买盗版DVD,还偷偷接上别人没加密的无线路由免费上网,但我一直认为,不是自己的钱就不应该拿.
然而,随后我想起了在银行时,柜台玻璃上贴着的一张告示,上面有一行红色的大字令我极其不安:当面点清,离开概不负责.也就是说,如果银行给我的钱少了几张,我没有及时发现,就只能自食苦果了,一切全是一个人的错!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这个告示适用于双方,才是公平的.我发了条短信给该职员,通知她,我是不会把银行的钱还回去的.因为她的银行有个告示说了---------当面点清,离开概不负责.既然银行定下了这样的规则,我打算要遵守它.
她回复说:“没错,我们是有这个告示,但这不是关于规则的问题,而是关于诚实的问题。如果你不把钱还回来,我也没办法,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是多给了你116块。”
我说:“这和诚实无关,但和公平有关。如果你少给了我116块,我半是小时后再回去要,你也是不会把钱还给我的。如果没有这个告示,没有这个规则,我会很乐意把钱退回给你的。”
她又发了几条信息,做最后的努力,并为我这种行为表示遗憾,但是完全没有用,我决心已定。
我认为自己做得没错,比起诚实来,我们这个社会更需要的是公平!
[ 本帖最后由 沐尔 于 2009-5-14 22: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