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看到针锋相对得比较厉害的帖子 我都不太感兴趣回复的 因为这种情况的产生通常都是看对方的只言片语不顺眼就进行整体的反驳 校内里比比皆是 有的还上升到人身攻击了 这样挺没意思的
但是看到这个帖子我就忍不住想说说我的看法了 大家观点不一致很正常 但是毕竟我们在这是用文字交流 交流程度有限 不可能像面对面交流那样沟通得好 几句话几个字不见得能说清楚发言者想表达的意思 难免有些误会歧义 所以JMS一定要心平气和 别太激动了 看对方整体想表达什么意思 断章取义总不太好吧 说难听点那是语文不过关理解能力有问题的表现 在琳琅的JM最小也得上初中了吧 这种小问题应该都可以避免
呃…题外话有点多 主要是我不想看到大家争吵 言归正传
首先必须要说的是 我力挺楼主的观点 对于这种虚假宣传 红果果欺骗的行为绝对要打击 因为我学法律的哈 所以有时候讨论这种涉及到原则性问题时喜欢把法条搬出来 大家容忍我一下哈 权当我在做普法宣传了
首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一下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获得有关知识权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和监督权
其实这些内容高中学文的人应该都学过 政治课上讲过 最起码五年前我在高中时是这样的
广告法在第一章规定了下面的内容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等等还有其它条款 太多了不一一列举
那个所谓“海藻”的广告犯了什么错误一目了然
列这些内容是说明 天朝对消费者关于产品相关信息的了解是支持的 对广告内容的限制也是有的 但是仍然有那么多虚假宣传存在 只能说明监管力度不够 最重要的 惩罚措施 力度不够 如果虚假宣传一次就罚他个倾家荡产 估计就没有这种事情存在了
有MM认为虚假广告的存在很正常 但是我想说的是存在不一定是合理 虚假广告的存在本身就是错误 不能因为它已经存在于我们的眼前就要容忍它的存在! 不能完全杜绝假广告这个观点我只能同意一半 当惩罚措施等等一些配套管理都到位时 明目张胆的欺骗应该是能杜绝的 个别隐藏比较深的虚假再被发现后严肃处理 也是可以被消灭的
说句题外话 在法国明星代言产品是非常小心的 因为一旦出现问题 代言人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像国内某位代言婴儿奶粉的明星所说的我不是生产厂家不应该负责的理由 在法国是不成立的 这正说明法国对广告的管理有多么严格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 连代言人都不放过 所以我期待天朝有一天也会把法律规定的这么严格
我认为能让虚假广告滋生 不仅仅是管理惩罚不够 背后的利益链条庞大 还有个原因是消费者的宽容 甚至可以说是纵容 天朝人民的容忍度就是太高了 什么都能忍 只要没伤害到我头上随便你折腾 这样的态度才是最可怕的 这种想法从一些MM的回帖就能看出来
当我们的主流思想对这种暂时没有损害人身健康的虚假广告采取容忍态度时 立法上自然会很宽容 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我们的天朝对这些破广告的处罚力度如此之轻
当危害表现出来的时候人们才知道震惊愤怒 早干嘛去了?当我们对这种社会危害性稍小的行为采取放任 容忍 甚至是姑息养奸的态度时 是否想到会有个更严重的后果要我们忍受
自己都放任合法权利被侵犯 那这样的态度我真是无话可说 法律想保护你 自己却不知道珍惜
还是开始那句话 力挺楼主!
[ 本帖最后由 cgy4973 于 2010-9-23 11:50 编辑 ]